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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用苯酚小瓶快递发货

药用苯酚小瓶快递发货

简要描述:药用苯酚小瓶快递发货
是一种具有特殊气味的无色针状晶体, [2] 有毒,是生产某些树脂、杀菌剂、防腐剂以及药物(如阿司匹林)的重要原料。也可用于外科器械和排泄物的处理, [3] 皮肤杀菌、止痒及中耳炎。熔点43℃,常温下微溶于水,易溶于有机溶剂;当温度高于65℃时,能跟水以任意比例互溶。苯酚有腐蚀性,接触后会使局部蛋白质变性,其溶液沾到皮肤上可用酒精洗涤。

产品型号: A1

所属分类:苯酚

更新时间:2020-07-13

详细说明:

2017年11月30日,CFDA发布了2017年第146号文,即关于总局调整原料药、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。公告中指出,“取消药用辅料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(以下简称药包材)审批,原料药、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在审批药品制剂注册申请时一并审评审批”,且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单独受理原料药、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注册申请”。

原料药、药用辅料和药包材不再单独注册申请,取而代之的是与制剂产品一同进行关联审评审批,具体的方式是CDE建立原料药、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平台(以下简称为登记平台)与数据库,有关企业或者单位可通过登记平台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原料药、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资料,获得原料药、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号,待关联药品制剂提出注册申请后一并审评。

在原料药、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平台中有一栏为“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”,根据CDE的解释,有四种符号代表结果信息:

A: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的原料/辅料/包材;

A*:单独申报且已通过技术审评,但尚未通过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的原料/辅料/包材;

A#: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的原料/辅料/包材,发生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变更(如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更、生产场地变更等),变更后的产品尚未通过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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